关于印发《华北电力大学2019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校直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教育部高教司委托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建设与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组,抽选部分教育部直属高校进行现场检查,并于9月30日前完成首批高校的检查工作。为进一步提升我校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全面做好教育部入校检查各项准备工作,特制定《华北电力大学2019年度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资产管理处

2019年9月19日



华北电力大学2019年度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切实加强秋季学期和“国庆”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确保教学科研秩序平稳,做好教育部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准备工作,对照教育部检查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检查范围

学校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教学实验室。

(二)检查内容

1.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与实际运行情况;

2.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

3.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管理体系与实际运行情况;

4.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与保护体系建设情况;

5.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

6.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二、工作安排

(一)学校自查自纠阶段

1.各单位要按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参照《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中涉及本次检查内容,组织对本单位教学实验室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自查,彻底摸清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底数。

2.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风险隐患台账,逐条进行整改落实,并做好记录。并于9月25日下班前将本单位《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自查报告》发送至资产管理处,邮箱50202156@ncepu.edu.cn,联系人:刘老师,电话:61772331。

3.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于9月25-30日期间,对各单位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开展全面核查检查。

(二)教育部现场检查阶段

1.做好教育部入校检查准备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成立迎检工作组,确保专家在校期间各项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任务分工

根据需要,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统筹负责迎接教育部高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按照分工负责具体工作,相关任务分工见附件1。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深刻领会此次安全检查的重大意义,将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安全工作的中心任务,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2.各单位要以本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做好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建立实验室管理长效机制,使教学实验室做到风险可控,安全稳健高效运行。

附件1: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

附件2: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自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