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学科研单位用房清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科研机构和平台:

为准确掌握各单位公用房的配置及使用情况,摸清各单位用房实际,科学编制适应学校发展的公用房配置规划,学校决定对各单位公用房进行清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

教学科研单位用房清查工作将分阶段进行,本次清查的范围主要包括各学院、科研机构和平台用房。具体是指各单位用于开展教学、科研、办公等所使用的公用房,包括各类实验室、党政管理办公室、教师办公室、学生活动用房、资料室、档案室、会议室、接待室、报告厅、专用教室等。

二、清查内容

本次清查的主要内容是核实公用房屋面积、房号、用途、使用人等基本信息(详见附件2),清查结果将作为公用房定量核算、配置调整和规划编制的基本依据。

对于教学科研单位用房中的各类实验室,需进一步核实安全管理的相关信息(详见附件3)。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此次清查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全面清查本单位正在使用(管理)房屋的情况,严格按照要求准确如实填报《华北电力大学公用房使用情况统计表》(附件2),按时完成清查工作。

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为清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此次公用房清查工作,确保本单位报送信息全面、准确。并以此次清查工作为契机全面摸清本单位的房屋资源情况,对于超标准、低利用率使用房屋的现象及时进行整改。

四、工作进度安排

1.专人负责。时间: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5月13日。填写《华北电力大学公用房清查工作联络员信息表》(附件1),并于2020年5月13日下午16:30前将材料报送。

2.自查上报。时间:2020年5月13日至2020年5月20。各单位对本单位所使用或管理的公用房进行自查,根据自查结果和填表说明,填写《华北电力大学公用房使用情况统计表》(附件2)和《华北电力大学实验室汇总表》(附件3),并于2020年5月20日下午16:30前将材料报送资产管理处。

3.信息复核。时间:2020年5月下旬至6月下旬。学校根据上报信息情况到各单位进实地勘验和复核,对于漏报、瞒报及不合理使用的房屋将予以收回。

五、材料报送方式

所有报送材料须经本单位党政负责人审定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扫描签字盖章页连同电子版材料于规定的时间内报送至资产管理处(主楼D0429房间)。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61772331

收件邮箱:zcc@ncepu.edu.cn,邮件请注明“xx学院(部门)公用房清查”。

 

资产管理处 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