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调剂公告(2019-07)

校直各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为合理调配校内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防止资产浪费,资产管理处拟对部分资产进行调剂,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电气学院、经管学院等单位申请将已超过使用年限的设备若干(见附件)进行处置,本着先调剂后处置的原则,希望校内有需求的单位与资产管理处联系,办理调剂使用手续。

二、公示时间: 2019年7月1日—7月3日。

三、联系人:设备管理科 张老师

 

资产管理处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