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员工:
根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工作要求,为提高中央在京单位职工住房档案信息化管理水平,学校决定对教职工住房信息进行核验及数据上传等工作。因涉及今后央产房上市交易审核等事宜,请相关教职工认真阅读通知要求,配合我处做好相关信息的核验工作,保证住房档案信息的真实准确。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核验范围
以家庭为单位,目前在北京市行政区划内名下仍有国家福利分房的正式在编教职工(包括本人没在我校没分过房、但配偶在外单位分过福利房的教职工)。
二 核验要求
1、房主本人携带身份证、配偶身份证、房产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资产管理处进行信息核验。
2、房主本人无法到现场的,除上述四证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提供房主本人手写委托书、亲属关系证明(户口本或派出所出具的证明)、代办人身份证。
三 核验时间及地点
办理时间:2017年3月13至 2017年4月21日
办理地点:主楼D座425房间
业务咨询:何旸 联系电话:61772527
业务办理:刘雨薇 联系电话:61772526
资产管理处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