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采购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采购管理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随着学校教学、科研的发展需要,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采购的种类和数量也日益增多,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采购管理,构建“平安校园”,根据《华北电力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华北电力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华电校资〔20124号)及国家有关文件的规定,凡需采购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采购流程,提交《华北电力大学危险化学品购置申请表》(见附件),经使用单位主管领导、保卫处及资产处审批同意后,按照北京市公安局的采购备案手续进行采购。
 
                                资产管理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日
附:《华北电力大学危险化学品购置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