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推动合理配置,提高使用效益,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资产清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

清查基准点为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期间入账的固定资产。

二、时间安排

此次资产清查工作,我校首次利用固定资产管理平台系统进行,由平台系统汇总出单位和个人的资产清查台帐,资产清查工作以院系自查与学校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2018年1月3日—2018年3月12日,各单位资产管理员组织教职工对自己名下的固定资产进行自查。整理固定资产账,补贴资产标签。按照附件一中的操作步骤,将自查内容发生变动的固定资产,在系统中进行变更或者联系本单位资产管理员进行变更。

自查内容:账物是否相符、落实存放地点、标签是否粘贴、资产领用人有无变更。(如下载资产账遇到问题或需补打资产标签,请与杜老师联系,电话:61772335)

2、2018年3月13日—27日,资产管理处对各单位新增固定资产进行核查,对往年固定资产进行抽查。

3、2018年3月28日—30日,各单位资产管理员整理资产清查结果,上报资产管理处。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资产管理员负责协助资产领用人登录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平台(http://202.204.65.146:8000/zcpt/)核查自己名下资产,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资产清查操作说明。领用人核对自己名下资产,做到资产台账与实物完全相符,要确认资产状态、领用人、存放地、标签等信息是否完整、准确。

2、严格按照时间安排进行资产清查,超过自查期限未按要求完成资产清查的,系统将关闭其报增、报废等相关业务办理功能。

3、各单位资产管理员负责撰写本单位资产清查报告(包括资产清查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改进措施等),将纸质材料签字盖章交至资产管理处(主楼D410),电子文档发到邮箱duchunfang@ncepu.edu.cn。抽查资产明细表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交至资产管理处(主楼D410)。

联系人:杜老师联系电话:61772335。

4、年度资产清查工作是资产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保证资产安全、完整的重要手段。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年度资产清查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附件1:固定资产管理平台资产清查操作说明

附件2:登录固定资产管理平台IE设置


资产管理处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