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地下空间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关于转发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人民防空办公室文件的通知》(教发司【201727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地下空间管理工作,做好国庆节和党的十九大期间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定于2017930日下午14时对校内地下空间进行安全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地下空间安全检查内容包括:地下空间使用是否办理合法有效证件并在有效期内;应急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是否符合消防规定;是否存在名义上内部居住,实际上对外散租的情况。重点关注一下三类地下空间:人员居住场所(内部人员居住,出租集体宿舍、旅游招待所和散租居住)、商业经营场所和出租用于仓库的场所。上述场所,对没有办理人防工程使用证或普通地下室使用登记备案的,或者违反消防有关规定的,一律立即清理整改。

二、检查要求:

地下空间各使用单位务必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高度重视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工作。务必通过本次安全检查,彻底清查涉及居住人员、日常运行和消防保卫等方面的隐患,对安全隐患实行“零容忍”,对违规违法行为采取坚决措施立即整改,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强措施做好国庆节和党的十九大期间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地下空间安全零事故,无纰漏。

三、检查安排:

2017930日下午14时,由资产处牵头,组织保卫处、后勤处等主管部门负责人组成检查组,对校内地下空间进行现场检查。对人员居住场所,要求由使用单位填报居住人员情况表,严格甄别人员身份,确保安全;对非人员居住场所,着重检查消防、保卫及水电附属设施安全情况,要求由主管部门记录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即时整改落实。

 

 

 

人防办公室  

2017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