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管理的通知

校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精神,规范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的配置和使用,提高办公用房使用效率,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华北电力大学办公、教学及科研用房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公用房整合、处级领导干部换届调整,现就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公用房配置标准:正处级:18㎡/人,副处级:12㎡/人,处级以下:9㎡/人(含学校聘用员工)。

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主动对本部门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对照标准进行自查,绝不允许出现表面虚设桌椅、实则无人办公等任何形式的违规超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杜绝“超标办公用房未整改或腾退、敷衍整改甚至虚设整改”等情况。

三、各部门于12月21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填报“华北电力大学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登记表”,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资产管理处。

四、学校将适时对各部门办公用房使用及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对违规超标使用办公用房的严肃处理。

联 系 人:何老师,办公地点:主楼D425房间

联系电话:61772527

资产管理处

2018年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表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