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实验室危废物进行集中处置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随着学校的发展,学校的实验室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是在实验结束后产生的部分废弃物如果处置不当,对人对环境都将产生严重的危害,按照公安部、环保部等相关部门的要求,必须对这些废弃物进行集中分类处理。

根据《华北电力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华北电力大学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暂行规定》(华电校资〔2012〕4号)文件的要求,学校定于2013年3月4日至2013年3月7日对各单位产生的危废物进行统计并集中处理。请有关单位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认真填写《华北电力大学危废物登记表》(见附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到资产处设备与实验室管理科(主楼D0410房间)并进行现场登记,学校将于下星期进行统一处置。

请各单位实验室安全负责人高度重视,共同做好相关废弃物品的安全销毁工作,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销毁或丢弃过期、失效、不使用的剧毒物品及废弃物等,如逾期不报或自行处置,一经发现,将在全校范围内予以通报。

联系人:孙明涛

联系电话:61772335

附件:华北电力大学危废物登记表

                          资产管理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