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电加热蒸汽锅炉采购加安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采购代理机构”)受华北电力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华北电力大学电加热蒸汽锅炉采购加安装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华北电力大学电加热蒸汽锅炉采购加安装项目(二次)
2.招标编号:0773-1341GNHB13741
3.招标内容:电加热蒸汽锅炉采购加安装,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须对全部设备进行投标。
4.项目预算:50万元人民币,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有权利拒绝。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0个工作日内。
6.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2级及以上资质;
4)产品所属厂家和其授权代理商均可投标。若代理商投标,需出具所投产品所属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同时相关制造商失去其所授权产品的投标资格。产品所属厂家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压力容器)第二类低、中压容器及以上资质证书;
5)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8)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7.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1)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2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产品所属厂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压力容器)第二类低、中压容器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3年09月03日至2013年09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在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
9.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3年09月23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投标和开标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北农路2号华北电力大学主楼D座401会议室。
1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2.采购代理机构情况
开户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银行账户:867080112810001
联 系 人:王 凝  刘 杨
电    话:010-68405021/68405027
传    真:010-68405006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09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