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处保密工作管理实施细则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保密方针政策及国家保密的相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

二、加强学习保密法律法规,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开展保密宣传教育,落实专人负责,加强保密检查。

三、凡是有关涉密文件,不得违规复印、传阅,如需要应做到及时销毁。

四、凡是有关涉密文件,不得在公众网例如微信、QQ等媒体传播、保存。

五、采购、维修和处置用于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时,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采购涉密办公设备的规定和要求。

六、严禁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存储、传输、处理涉密信息。

七、严禁将涉密文件扫描到非涉密计算机内。

八、严禁将涉密文件题目、文号、密级或内容录入非涉密计算机。

九、在非涉密计算机的主机和显示屏、办公自动化设备(包括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复印机等)的醒目位置处粘贴“严禁处理涉密信息”的标识。

十、完成学校保密委员会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保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