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华北电力大学2010年度资产清查的通知

根据我校资产管理文件规定,现定于2011年1月在全校开展2010年年度资产清查工作。为顺利完成此项工作,现将有关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望各单位提前做好准备。

 

一、清查内容

1、清查2010年新增资产

清查基准点为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期间入账的固定资产。

2、抽查2010年前的部分固定资产。

3、清理资产遗留问题。相关单位在入驻主楼及其他搬迁工作中出现的资产问题,进行清理。具体要求:整理本部门资产的账目与实物,填写报废及调拨相关材料,为下一步调整资产账做好准备工作。

 

二、清查时间安排

1、1月4日~5日,资产管理员下载本部门固定资产账(也可到资产管理科打印、下载),进行自查。自查内容:账物是否相符、落实存放地点、标签是否粘贴、资产领用人有无变更、200元~800元非入账资产的建账及使用情况。(如下载资产账遇到问题或补打资产标签,请找资产管理科薛海利老师)

2、1月6日,整理固定资产账,补贴资产标签,安排本部门资产清查带队人员。

3、1月7日~8日,资产处联系各部门资产管理员,进行实物清查。(资产处与各部门对口清查人见附件1)

4、1月11日~12日,整理资产清查结果,上报资产管理科。

5、3月15日,发布各单位清查结果。根据清查结果,我处将对出现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各单位限期进行改正。

 

三、资产清查结果上报要求

1、纸质材料盖章签字并与电子文档一同上报。(格式见附件2)

2、资产账中的项目内容如有更正或变化,请在电子文档中用红色标注。

3、其他未列明需要更正的内容,请在备注中说明。

 

年度资产清查是资产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保证资产安全、完整的重要手段,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严格工作标准,保证工作质量,确保本次年度资产清查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资产管理处

                             201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