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党政机关、管理服务等部门办公用房进行清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摸清党政机关及管理服务等部门办公用房情况,进一步规范全校办公用房的使用,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办公用房建设管理的通知》(教发厅函〔2016〕29号)等上级要求,需对校内办公用房进行信息统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一)通过本次办公用房清查,彻底摸清我校房屋资产家底,为今后更好地做好房屋资源的管理和调配、提高房屋资产使用效率、加强房屋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进一步规范办公用房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办公用房使用效率,及时发现和纠正超面积标准用房的违规行为。

(三)通过房屋清查,为房屋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最新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房屋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房屋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二、清查范围

学校所有党政机关、管理服务等部门的办公用房(包括党政机关、群团组织、教辅等管理服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办公用房,会议室、档案室、资料室、服务大厅、信息网络用房、师生活动用房、业务专项用房、机要保密室、文印室、收发室、展览室、报告厅、值班室、储藏室、物业及工勤人员用房等),本次清查的主要内容是核实公用房屋面积、房号、用途、使用人等基本信息(详见附件)。

三、实施方案

(一)自查阶段(2020年6月5日前)

各单位对照规定面积标准进行自查,并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整改过程中需要对办公用房进行调换或退还的单位请与资产管理处房屋资源管理中心联系。

(二)学校复查(2020年6月12日前)

资产管理处对各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复核,对办公用房使用管理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将报学校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此次办公用房清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并认真对本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确保本单位报送信息全面、准确。

(二)请各单位按附件统计内的填表要求认真填报“2020年华北电力大学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经用房者本人及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连同电子版材料于6月5日前报资产管理处房屋资源管理中心(主楼D425房间)。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61772527

邮箱:zcc@ncepu.edu.cn,邮件请注明“xx部门办公用房清查+联系电话”。

附件:2020年华北电力大学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统计表

 

 

资产管理处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