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华北电力大学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暨开展实验室技术安全检查的通知

校内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16〕129号)文件精神,落实学校《华北电力大学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华电校保〔2016〕3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验室技术管理具体情况,开展2016年年末实验室安全技术检查。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牢固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重点对学校实验室的化学危险品管理使用、特种设备管理使用及其他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

二、检查方式、范围和内容

此次检查采取各单位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综合检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实验室实际情况,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确定检查的重点内容,确保检查覆盖面达100%。

学校各类实验室和校内实习实训基地均属于本次检查的范围。

检查内容包括责任机制落实情况、特种设备有关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废弃科研实验室和危险品处理情况、应急预案设立情况、实验室人员管理以及有毒有害实验用品购买、领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实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等。

三、工作要求

本次检查工作由资产管理处牵头,各院系成立由党政主要安全责任人担任组长,分管领导、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等组成的院系级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具体工作。各教学、科研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做到以下几点:

1、汇总现场检查及整改通知单

2、建立危化品及特种设备台账

3、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4、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5、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6、排查情况、整改方案以及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本单位内部公布,接受师生员工监督。

检查指标使用“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进行检查,隐患汇总使用“实验室现场检查及整改通知单”,台账建立使用“危险化学品使用登记表”和“特种设备登记表”(具体详见附件)。

四、工作安排

1.教学、科研单位自查。(12月1日至12月18日,为期18天)

2.资产处检查。(12月19日至12月31日,为期13天)

3.整改落实、总结反馈。(1月1日至1月15日,为期15天)

各单位将“隐患汇总报告”、“危化品及特种设备台账”及“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于2016年12月31日前以纸质版和电子版分别报送资产处管理处。

联 系 人:薛海利  联系电话:010-61772528

电子邮箱:xhail@ncepu.edu.cn

报送地点:主楼D座410室

 

附件: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实验室现场检查及整改通知单

危险化学品使用登记表

特种设备登记表

资产管理处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