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实验室安全检查暨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科研单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教发厅函「2016」49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教发厅函「2016」51号)文件的精神,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我校决定自即日起至2016年7月中旬对全校教学、科研实验室开展安全检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责任书落实情况

按照“华北电力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责任书”的要求,重点检查教学、科研二级单位是否成立本单位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的落实情况,是否有专兼职院级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制定具有专业特点的院级应急预案。

二、检查制度建设、培训学习等落实情况

是否建立院级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与值班值日制度、实验室操作规程等。是否组织本单位学习落实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规定(学习会议记录)。

三、现场检查内容

依据教育部2015年制定的“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现场检查项目表”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的“华北电力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现场检查项目表”(见附件)进行检查。

各级、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中,凡涉及到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高温高压设备、压力容器、气瓶、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以下统称:危险品)管理和使用的,均属于本次检查的范围。

四、通报、整改

各教学、科研二级单位要根据各自安全管理职责,高度重视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抓紧落实。学校将对在各单位检查中发现的风险点和隐患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未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

五、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6月12日-7月15日(各学院具体检查时间检查前另行通知)。

联 系 人:薛海利

联系电话:61772528

                                                            资产管理处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