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华北电力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华电校资201313
 
 
 

关于成立华北电力大学
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促进学校事业发展,根据教育部要求,学校现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下设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挂靠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及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一、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负责审定学校国有资产监督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二)研究和审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规划、审核学校年度资产购置计划、总结学校年度资产工作。
(三)对国有资产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咨询、监督、协调、指导。对学校国有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绩效考核、资产清查、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审议后报学校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议审批。
(四)负责审定学校国有资产优化配置方案,推动建立学校国有资产的共享共用机制。
(五)依法对学校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
二、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由校长兼任,副主任由分管学校资产管理工作的校领导兼任,委员由计划财务处、监察处、审计处、基建处、后勤管理处、产业管理处、图书馆、科学技术研究院、档案馆和资产管理处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资产管理处,具体名单如下:
  任:刘吉臻
副主任:孙平生  孙忠权  王增平
  员:    陈兆江  姚凯文  檀勤良   
        刘宗岐      刘观起  李金全  张树芳
        丁相宝  范寒松
办公室主任:范寒松(兼)
办公室副主任:丁相宝(兼) 丁锐(兼)  韩建新(兼)
20131219
 
 华北电力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312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