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资产清查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华北电力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加强对学校仪器设备的管理,现定于2015年12月~2016年1月期间,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5年度资产清查工作。为顺利完成此项工作,现将有关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望各单位提前做好准备。

一、清查内容

清查2015年新增固定资产。

清查基准点为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期间入账的固定资产。

二、清查时间安排

1、2015年12月23日~2015年12月31日,各部门资产管理员从固定资产管理平台下载本部门2015年新增固定资产账,进行自查。

自查内容:账物是否相符、落实存放地点、标签是否粘贴、资产领用人有无变更、200元~1000元低值耐用品的建账及使用情况等。(如下载资产账遇到问题或需补打资产标签,请与设备与实验室管理科齐心老师联系,电话:61772335)

2、2016年1月1日~1月13日,整理固定资产账,补贴资产标签。将自查内容发生变动的固定资产填入附件1中的固定资产变动情况汇总表里,并把变动项用红色标出。确定本部门资产清查带队人员。

3、2016年1月14日~15日,资产管理处联系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对2015年新增固定资产进行抽查(抽查资产明细将于1月13日前发到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办公平台上)。

4、2016年1月18日~21日,整理资产清查结果,上报设备与实验室管理科。

三、资产清查结果上报要求

1、固定资产变动情况汇总表(附件1)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并与电子文档一同上报。

2、抽查资产明细表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上报。

3、其他未列明需要更正的内容,请在备注中说明。

纸质材料提交至资产管理处(主楼D410),电子版发送到办公平台资产管理处齐心信箱。

联系人:张云健,联系电话:61772335。

 

本次年度资产清查是资产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保证资产安全、完整的重要手段,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严格工作标准,保证工作质量,确保本次年度资产清查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资产管理处

                               2015年12月23